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合同并非必然被认定为解除或无效,其效力需结合具体履行情况及法定条件综合判断。
1.若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双方权利义务正常终止,不存在解除或无效的问题。
2.若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合同主体无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即使履行期限届满,合同仍自始无效。
3.若合同是在一方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况下订立,导致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形的,当事人也可申请撤销,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效。
针对上述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
1.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应留存完整的履行凭证,如付款记录、交付证明等,以防后续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2.发现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时,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不受履行期限届满的限制。
3.若认为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受损害方需在法定的权利行使期限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撤销申请,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