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同居关系所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同等,父母需履行抚养义务,抚养权按子女年龄分情况确定,探望权受保护且抚养费不因子女姓氏变更而免除。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父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确定子女抚养权时,具体规则如下:一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二是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三是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当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此外,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若在同居子女的抚养、探望等方面遇到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