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其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的,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才负刑责。日常生活中,家长和学校要加强对这类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价值观,避免其走上犯罪道路。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若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应负刑责。在此年龄段的孩子易受外界影响,家长和学校要多关注其社交圈子和心理状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行为。
(三)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责。这部分人群要增强法律意识,清楚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在做事前多考虑行为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