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计算全部损失金额,因双方责任各半,双方各自承担50%赔偿责任。
(三)赔偿时,先由对方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四)若对方有商业三者险,由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付。
(五)双方协商不成,伤者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