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第三方善意取得赃物,即不知是赃物且支付合理对价,其占有受法律保护,原所有权人通常不能要求返还。此时原所有权人可向犯罪人主张赔偿。
(二)若第三方明知是赃物而取得,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不管是否构成犯罪,赃物都要返还原所有权人,若造成其他损失,第三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