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未满18岁的抚养费,优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判决会结合收入情况、子女数量及特殊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且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1.抚养费的确定需遵循先协商后判决的原则。父母双方应先就抚养费数额进行协议,若无法达成一致,再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2.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比例给付。若需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3.无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固定收入者的比例确定;若存在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具备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5.抚养费数额确定后,若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正当理由,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