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撤销债权转让,可先与受让人沟通,在其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撤销。
(二)若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
(三)注意撤销权行使期限,一般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