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通常不能重新起诉,要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
(二)若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且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可重新起诉,比如原诉讼结束后出现新的侵权行为,可就新行为起诉。
(三)若原裁判是在本人未参加诉讼的情况下作出,有证据证明因不可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