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设立公司时,股份分配方式虽灵活,但需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约定并依法规范记载,若未明确约定则默认双方等额享有公司股份,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司经营产生的收益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双方可自行协商确定股份分配比例,可参考各自的出资额,出资较多的一方可相应多占股份;也可综合考量双方在公司经营中预计投入的精力、资源、专业技能等因素来分配。确定比例后,需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各自的股份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关键信息,确保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2.若双方未明确约定股份分配比例,一般视为等额享有公司股份。此时需注意,即便默认等额持股,也需确保该分配方式符合公司设立的相关规范,避免因约定缺失导致后续股权确认纠纷。
3.无论股份如何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司经营产生的收益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股份分配方案需严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每一步操作都有合规依据,从源头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股权或财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