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通常需要支付抚养费,这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即使双方协商一致免除抚养费,子女仍有权在必要时向未直接抚养方主张合理费用。
1.优先通过协商确定抚养费细节。双方可就抚养费的金额、支付周期、支付方式等进行书面约定,需结合子女实际需求、双方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保约定公平且具有可执行性。
2.协商不成时及时通过诉讼解决。若无法就抚养费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
3.关注子女实际需求的变化。当直接抚养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或子女因疾病、教育产生额外大额支出时,子女可向未直接抚养方提出增加或补付抚养费的请求,主张时需提供相关费用凭证及经济状况变化的证明材料。
4.履行义务时注意保留证据。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应保留转账记录、收据等支付凭证;直接抚养方需保留子女日常支出的票据,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时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