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期间,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不会因分居而免除,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1.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综合考量三方面因素。一是子女实际需要,包括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开支;二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三是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具体数额。
2.若另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明确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3.协商不成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法院通常会根据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等因素,支持合理的抚养费诉求,切实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