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场照片等,这是后续处理的基础。
(二)治疗结束后,向交警部门提出伤残鉴定申请,认真填写申请表,准备好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
(三)按照要求,伤者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到指定地点配合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四)拿到鉴定报告后,可将其作为索赔依据。若对结果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此条规定保障了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通过合法程序获得赔偿的权利,与伤残鉴定后索赔流程相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