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备注
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按行政隶属关系或财政《财政违法行为处罚
1.简易程序 9 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 行政处罚 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财务隶属关系实施检查处分条例》第四条
2.一般程序 延长30个工作日 和行使行政处罚权
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财政违法行为处罚10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收入的 处分条例》第四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11 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处分条例》第四条
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财政违法行为处罚12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预算科目入库的 处分条例》第四条
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财政违法行为处罚13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户资金的 处分条例》第四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14 延解、占压应当上解的财政收入的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处分条例》第五条
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财政违法行为处罚15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资金的 处分条例》第五条
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财政违法行为处罚16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 处分条例》第五条
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财政违法行为处罚17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在财政专户核算的 处分条例》第五条
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18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金的 处分条例》第五条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财政违法行为处罚19 行政处罚 同上 同上 同上 的 处分条例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设定依据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备注
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按行政隶属关系或财政《财政违法行为处罚
1.简易程序 20 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 行政处罚 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财务隶属关系实施检查处分条例》第六条
2.一般程序 延长30个工作日 和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上就是关于那个行政处罚60个工作日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