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担责,若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责任。家长平时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和教育,避免孩子实施危险或可能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二)赔偿范围:涵盖治疗康复合理费用、误工收入,残疾或死亡有额外赔偿。遇到损害情况,要明确各项赔偿项目,保存好相关费用凭证。
(三)解决途径:先协商,不成可调解或诉讼。协商时保持理性,诉讼要准备好医院诊断证明、费用票据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