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立案阶段,若发现恶意诉讼可能涉嫌犯罪,应及时向公安提供明确的犯罪事实证据材料,协助其判断是否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
(二)侦查阶段,积极配合公安收集、调取证据工作,如实向公安陈述所知情况,若知晓相关证人,及时告知公安。
(三)若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关注案件进展,确保侦查活动依法进行。
(四)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后,可与检察院沟通,了解案件审查情况。
(五)审判阶段,可作为相关人员参与庭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