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完毕后产生损失时,应优先依据合同约定计算损失。
1.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损失计算方式,比如按合同金额的固定比例赔偿,或者指定了具体的计算标准,就严格按照约定条款执行。这样既符合意思自治原则,也能快速确定损失金额,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2.若无合同约定,需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实际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直接损失是指已经实际发生的财产减少,比如交付的货物质量不达标导致的维修费用、更换成本等;间接损失是指合同正常履行后本可获得的可得利益损失,比如因对方违约导致错过的合作机会带来的预期收益损失。
3.计算损失时需遵循合理预见规则,即损失范围应限制在合同订立时违约方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的范围内。同时,受损失方负有减损义务,若未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对于扩大的部分损失,无权向违约方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