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时,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这是法院优先考虑的情形。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但不满八周岁时,法院会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即使母亲没有工作,若能提供证据证明自身有稳定生活来源(如亲友定期资助、自有存款等),且孩子随其生活更利于成长,仍有机会获得抚养权;若父亲存在不良嗜好或无抚养意愿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也会成为母亲争取抚养权的有利因素。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时,需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孩子的选择会作为法院判决的重要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