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结婚证无法直接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时,必须以有效证明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因此,需先通过合法方式获取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再准备相关诉讼材料提起离婚。
1.补领结婚证。当事人可前往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工作人员会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婚姻关系属实后,将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补发的结婚证可直接作为婚姻关系证明,用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申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若因特殊情况无法补领结婚证,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该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够有效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可替代结婚证用于离婚诉讼中的婚姻关系证明。
3.准备诉讼材料并提起诉讼。拿到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后,需撰写离婚起诉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法院会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依法对是否准予离婚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