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纠纷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可收集孩子长期由女方家庭抚养的证据,如生活照片、学校证明、邻居证言等,同时准备好自身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等方面的有利证据。
(二)对于孩子年龄,若孩子两周岁以下,可强调随母方生活的合理性;若孩子八周岁以上,提前做好沟通,让孩子表达真实意愿。
(三)若要进行抚养权变更,需收集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虐待行为的报警记录、对方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