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公在过户房产时明确表示该房产仅赠与夫妻中的一方,且通过书面协议等形式固定该赠与意图,那么该房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二)若公公未明确表示房产仅赠与夫妻中的一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该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建议在房产过户时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赠与对象,避免后续因财产归属问题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包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中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