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房屋时,无论合同由哪一方出具,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有效。合同有效的要件为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若一方提供格式合同,比如开发商售房的格式合同或二手房交易中的中介合同,提供方需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对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的重要内容,应向对方提示并说明。
(三)如果合同存在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