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金钱给付义务,如果遇到迟延履行情况,可自行按照加倍部分债务金额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利率来计算迟延履行金,以督促对方尽快履行,若对方仍不履行,可向法院反映。
(二)对于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情况,要及时向法院说明,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参照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方式来确定迟延履行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