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工地受伤致残,应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受伤情况的材料,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取赔偿的前提。
(二)对于医疗费,要保留好相关票据,以便按实际支出获得赔付。
(三)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正常发放工资。若单位未履行,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四)了解自己的伤残等级,依据不同等级对应不同比例领取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查询当地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规定,按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