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存在法定情形时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若当事人一审未申请鉴定,二审提出且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法院可准许鉴定申请。
(2)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可在侦查阶段开展司法鉴定。案件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有权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3)行政诉讼中,原告或第三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在合理期限内提出,通常参照民事诉讼相关规定,即在开庭审理前或法院指定的证据交换之日提出申请。
提醒:
申请司法鉴定需根据案件类型把握对应时间节点,避免因错过申请期限导致自身主张缺乏证据支持;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时,应及时向相关机关提出补充或重新鉴定的申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