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过错方收集证据证明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相关照片、视频,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确定过错行为严重程度。
(二)评估自身精神受损情况,可寻求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出具报告,证明因过错方行为导致的长期抑郁、心理创伤等精神损害。
(三)提供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如收入证明、财产清单等,让法院在判决赔偿时考虑实际可执行性。
(四)整理因过错行为产生的物质损失凭证,如医疗费发票、误工费证明等,主张物质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