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能够对彩礼数额作出约定,只要协议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协议时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约定即具有法律效力。
婚前协议约定彩礼数额需满足法定有效条件。协议双方必须确保自身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协议时的意思表示需真实无瑕疵,同时约定内容不得触碰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关于彩礼数额的约定才能合法有效。
彩礼本质为附条件赠与行为,即便协议中约定了具体数额,后续若出现特定情形仍需考虑返还问题。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登记后确未共同生活,又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时,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因此,在约定彩礼数额时,需提前了解并考虑这些返还情形,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婚前协议中关于彩礼的约定需与实际情况结合。在确定彩礼数额时,除了遵循协议有效性条件,还应结合双方实际经济状况及当地习俗,确保约定合理可行,减少因数额问题引发的矛盾,保障协议能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