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标注单独所有,并不意味着房屋必然仅归登记人一人所有,实际权属需结合购房时间、资金来源及是否存在特别约定等因素综合判断。
1.若房屋是登记人在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于自己名下,或婚后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登记于自己名下,同时有充分证据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个人财产,那么该房屋属于登记人单独所有。
2.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即便房产证标注单独所有,若无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归属的特别书面约定,通常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在无相反约定时,一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3.为避免后续权属纠纷,购房时应注意保留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凭证、财产公证材料等。若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且希望归个人所有,可与配偶签订书面财产约定,明确房屋归属为个人单独所有,并可通过公证方式增强约定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