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总包合同解约赔偿数额依具体情形确定,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则赔偿直接和可得利益损失,且要遵循合理减损规则,需结合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意思自治优先,若合同中有明确的解约赔偿条款,按约定执行赔偿数额。当合同未约定时,违约方要对守约方因解约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涵盖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是已支出的成本等,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正常履行能获得的利益,不过该损失要具备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同时,守约方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未采取,扩大部分损失可能无法获赔。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等综合考量。若遇到总包合同解约赔偿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