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般情形下,对方未收到判决书时不能启动执行程序。执行程序的启动以判决生效为前提,而判决书的合法送达是判决生效的必要环节。若对方未实际收到判决书,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无法进入执行阶段。
(2)存在特殊情形可依法启动执行程序。一是公告送达的情形,法院发出公告后经过法定期间即视为送达,即便对方实际未收到判决书,该期间届满后判决生效,可启动执行程序。二是留置送达的情形,若对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判决书,法院可依法采取留置送达方式,该送达行为视为有效,判决生效后可进入执行程序。
提醒:
若涉及判决执行事项,需先核实判决书的送达方式及是否已满足生效条件,如对送达情况或执行条件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