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办理离婚登记的材料。双方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以及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明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协议应表明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遵守离婚登记流程。仅签订离婚协议书不算正式离婚,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