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明确汽车事故责任归属,可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他们会勘查现场、收集证据、询问相关人员。
(二)若认为责任认定不合理,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涉及赔偿等后续问题,可依据责任认定书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