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合同撤销权受除斥期间限制,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且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规则。超一年后撤销权消灭,权利人不能再以原撤销事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合同继续有效,双方应依约履行义务。
2.若权利人想终止合同关系,可按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或法定解除情形主张解除,如对方根本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若不存在法定或约定解除事由而擅自终止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
1.权利人应及时关注撤销权行使期限,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尽快评估是否行使撤销权。
2.若超一年撤销权消灭,需终止合同,应先审查合同约定及法定解除情形,判断是否具备解除条件。
3.无解除事由时,不要擅自终止合同,可与对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