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仅在结婚时口头表达想离婚的想法,不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婚姻关系的成立和解除均需经过法定程序,未办理离婚登记或未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婚姻关系依然合法存续。
(二)若后续确实决定离婚,可优先选择协议离婚方式。需与配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法定冷静期后,双方再亲自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完成离婚。
(三)若无法与配偶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离婚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实际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作出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