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离婚协议约定的款项,双方要按约定履行,完成支付后权利义务结束。
(二)诉讼离婚期间男方支付款项,若为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处分可能影响财产分割比例;若为男方个人财产,属于赠与,女方可合法持有。
(三)离婚后男方自愿支付且无约定的,属于赠与,女方有权接收,男方非法定情形不得撤销。
(四)出现争议时,依据民法典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主张权利要提供款项性质和支付背景等证据。
(五)离婚时财产处分要遵循自愿合法原则,避免损害第三方权益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