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继父母是否需给付继子女抚养费的关键是双方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形成该关系的,继父母有抚养义务;未形成的,继父母通常无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二)若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抚养费给付可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内容包括数额、给付方式和时间等。
(三)协商不成时,法院判决会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继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继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