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工资奖金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二)若女方在婚姻中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或协助男方工作等义务,可先和男方协商家务劳动补偿金额,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若女方获得子女抚养权,可与男方协商抚养费数额,若协商无果,可让法院依据子女实际需要、男方负担能力等因素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