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依民法典分为普通和最长两种。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自权利受损之日起算。诉讼时效届满,义务人可提出不履行义务抗辩,但义务人同意履行或已自愿履行的,不能再以时效届满为由抗辩或请求返还。即便诉讼时效经过,权利人仍可起诉,若义务人在诉讼中提出有效时效抗辩,法院会驳回权利人诉求;若义务人未提,法院不得主动适用时效规定裁判。
2.解决措施与建议:
-权利人应及时关注自身权利状况,在知道权利受损后尽快收集证据并启动维权程序,避免因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义务人若想利用时效抗辩,需在诉讼中主动提出,未提出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双方在纠纷发生后可积极沟通协商,避免因时效问题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