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中出嫁姐姐享有继承权。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男女继承权平等,出嫁与否不影响女子作为子女的继承资格。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出嫁姐姐属于子女范畴,有权参与遗产分配。
(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产分配需按遗嘱内容执行。遗嘱可指定出嫁姐姐继承部分或全部遗产,也可排除其继承权,此时应尊重遗嘱的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