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阶段可申请撤回执行申请。这是申请执行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行为,需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撤回申请,法院审查符合规定后会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二)撤回执行申请不影响原生效法律文书效力。若申请执行人在法定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法院应当受理。需注意,此行为与审判阶段撤回起诉不同,撤回起诉相当于未起诉,而撤回执行申请后原法律文书依然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