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定解除
若想通过约定解除租房合同,双方可直接协商一致解除。若合同有约定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一方可自行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1.出租人解除情形: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或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致其损失、迟延支付租金经催告仍不支付、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可行使解除权。
2.承租人解除情形: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3.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但要提前合理期限通知对方。
(三)解除程序
解除合同要向对方发出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方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