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获取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
(二)若对方车辆担责,先让对方交强险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找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按比例赔,还有不足则要求对方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承担。
(三)若己方车辆担责,可先由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再看有无其他责任主体。
(四)若因执行工作任务发生事故,向用人单位索赔。
(五)若车辆租赁或借用且车主有过错,要求车主担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