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父亲需举证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才可能争取到抚养权。
(二)若孩子已满两周岁,需证明自身具备抚养优势,比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等;同时举证女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有不良生活习惯、经济状况无法保障孩子基本生活等。
(三)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平时多陪伴孩子,让孩子自愿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想法,还可提供与孩子长期相处且关系融洽的证据,比如日常相处的照片、视频、学校的正面反馈等。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具体内容如下: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