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身损害赔偿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若伤者三年后主张权利,要审查有无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法定情形。
2.中断情形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中止情形如不可抗力等障碍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中止期间不计入时效。
3.即便时效届满,权利人仍可起诉,法院不得主动适用时效规定,但义务人能提出时效抗辩。若抗辩成立且无例外情形,权利人会丧失胜诉权。
4.索赔是否有效要结合具体事实判断时效是否届满及有无法定例外。
解决措施和建议:
1.权利人应及时关注诉讼时效,在知道权利受损后尽快主张权利。
2.保留好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能导致时效中断的证据。
3.遇到可能导致时效中止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留存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