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前保全的完成时间。申请诉前保全后,法院需在48小时内作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裁定采取措施的,会立即执行。
(二)诉讼中保全的完成时间。若诉讼过程中申请保全且情况紧急,法院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执行。若情况不紧急,法律未明确规定裁定时限,实践中从申请到完成可能需要几天至几周,具体取决于法院案件量、保全财产的复杂程度。例如房产、车辆等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的财产,流程较复杂,耗时会更长。
(三)提高保全效率的建议。申请保全时,需明确说明情况是否紧急,并提供详细准确的财产线索,如财产的具体地址、权属证明编号等,有助于法院快速处理。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