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定金违约,卖方有权没收不超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定金,同时需确认买方构成根本违约并留存证据,且只能在违约金与定金中择一主张,有争议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定金罚则,当买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卖方有权没收定金。不过定金数额受限,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卖方要退还超额部分。卖方首先要确认买方违约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像明确拒绝履行、迟延履行关键义务且催告后仍不履行等情况。还需留存好买方违约的证据,如书面声明、沟通记录等。若合同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卖方只能从中选择一种主张权利。当双方对违约情形或定金处理有争议时,卖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也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主张没收合法范围内的定金。若您在二手房交易定金违约处理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