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应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保障子女必要的生活、教育、医疗费用。
(二)重视教育义务,保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注重培养其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
(三)积极履行保护义务,维护子女的人身和财产权利,避免子女遭受不法侵害。
(四)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残疾、疾病等无法正常生活的,父母要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五)若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依法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