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两种行为,要明确两者性质不同,处罚分别执行。个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处理,不要逃避责任。
(二)当面临司法机关对危险驾驶罪的刑事判决时,应如实供述情况,争取从轻处理。在收到判决后,要按照判决执行拘役和缴纳罚金。
(三)对于公安机关对无证驾驶的行政处罚,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若被并处拘留,需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这表明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并行不冲突,且已执行的行政处罚可依法折抵相应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