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用于非法活动时,若挪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就达到数额较大标准;若达到二百万元以上,则为数额巨大。
(二)若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挪用数额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四百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在实际量刑时,除考虑上述数额标准外,还会结合挪用用途、时间、是否退还等情节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