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财产价值无法鉴定时,应按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和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主张赔偿方要对财产损失存在及数额举证。若因财产灭失等无法鉴定,可提供购买凭证等间接证据证明价值。
2.法院会结合间接证据,参照市场行情、物品折旧和生活经验法则酌情确定赔偿数额。若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价值,可能承担举证不能后果,但法院会基于公平原则合理裁量。
3.财产损失计算优先采用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无法鉴定时以其他合理方式确定数额。
4.解决措施和建议:主张赔偿方应尽量收集购买凭证、市场交易记录等间接证据;若对赔偿数额有争议,可咨询专业人士获取市场价格等信息;在诉讼中,积极配合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帮助法院合理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