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这个青岛搬迁房屋补偿面积,根据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23条规定
1)就地房屋补偿的:被拆迁套内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公滩面积+10平方米+公摊面积比例该住宅房屋建设项目的平均公摊面积比例计算(或用于其他工程建设的,按照百分之二十三计算)
举例说明:比如说有一套房子,套内面积是50平方米,公摊5平方米,征收之后实物补偿,首先增加10平方米的改善面积,就是50+5+10=65平方米。这套就地改善的住房实际公摊面积是20%,也就是13平方米,你应得的房子就是65+13=78平方米。
2)实行货币的: 按上述计算的应补偿面积×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结算货币补偿金。